二、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市范围内信贷征信机构、联合征信机构及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不断调整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进一步优化信用体系法制环境,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我市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社会信用关系发展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相适应。根据我市的市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市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积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要积极探索,采取措施,抓好内部信息分类管理,逐步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