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创新办拟定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创新办)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促进全市加快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7]24号),现就改进和加强全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
1、完善我市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新制定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以及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领导小组、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决策。
2、建立市级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协调机制。定期交流部门年度重点科技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分散和浪费。
3、加强对县、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4、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科技计划的实施,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高新技术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5、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市级财政投入结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合肥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科技研究、开发与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全市科技进步。
(2)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加快实施合肥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引导我市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