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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合政〔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现就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商标品牌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创了一批品牌商标。截止2006年底,全市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25家,市级龙头企业126家。全市共注册农产品商标1200多件,其中获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级著名商标12件,这些品牌商标的创立,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高了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形象。但总体上看,我市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总体数量偏少,品牌商标更少;企业注册商标、创品牌商标的意识不强、保护不够;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不善于宣传和应用,商标品牌价值难以体现等。因此,各县区、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产品商标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品牌,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着手,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扶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驰(著)名商标。

  二、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方针,充分发挥产业、区域、特色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倡导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积极注册商标,争创品牌商标,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企业是主体。要积极引导农业企业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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