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合肥市2006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的通知
(合政〔200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审计局《合肥市2006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合肥市2006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
(合肥市审计局 二00七年二月)
为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国库支付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和《
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开展对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一、审计范围
对市本级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延伸审计上下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对市财政局执行2006年政府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市地税局2006年地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对科技三项费用、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阳光工程补贴资金、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对政府投资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七)将2006年下半年市审计机关已经审计的部分单位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总体项目中,并依法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审计重点内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