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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督办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督办工作的通知
(新环控发〔2007〕29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州、市上报的挂牌督办企业情况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及总量控制督查组对各地督查情况,现确定2007年自治区挂牌对你辖区违法排污单位进行督办(名单见附表)。挂牌督办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接外排;二是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三是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四是建设项目不按环评和“三同时”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辖区负责的原则,为解决排污单位存在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问题,请各、州、市依法加大对挂牌督办违法排污单位的整治力度,组织纪检监察、工商、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采取停产治理、限期治理、足额和超标加倍征收排污费、行政处罚及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做好挂牌督办排污单位的监管工作,按照督办要求进行逐项落实。督办情况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违法排污单位的整改情况随时进行稽查,并对稽查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媒体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协助自治区监察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并对不能按期完成督办任务,环境违法严重区域和企业采取缓批限批新项目的措施。
  联 系 人:自治区环保局污控处   刘寒峰
  电  话:0991-2302697
  传  真:0991-2819429
  电子邮件:099112369@163.com

  附件:1、2007年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略)
  2、2007年挂牌督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及督办要求

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2:
2007年挂牌督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及督办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屯河百富北庭番茄酱厂、新疆天宏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厂、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新 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焉耆分公司、新疆搏湖甜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春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家企业无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废气直排;浙江金鹰(集团)伊犁亚麻纺织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喀拉克铜镍矿、吐鲁番工企矿冶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无脱硫设施,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没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新疆哈密众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完成烟气制硫酸系统和废渣堆放场环保设施的建设,未经自治区环保局同意进行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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