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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青光垃圾发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青光垃圾发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津价商[2007]222号)


天津市晨兴力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
  天津市晨兴力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青光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上网电量结算电价的申请》(津晨力环[2007]18号)收悉。鉴于此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已投资2.1亿元,建设2台6MW循环硫化床焚烧炉,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等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青光垃圾发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0.595元(即由我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45元加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每千瓦时0.25元组成)。此上网电价自并网发电之日起。
  青光垃圾发电厂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后,要认真贯彻国家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要积极落实城市垃圾处理的补贴费用。要切实运行污水及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发电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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