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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南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点)进行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推进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关;强化日常监管,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总结城市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在县市区、乡镇、村开展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的食品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开展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认真组织食品流通企业开展清仓查库活动;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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