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的通知
(宛政办[2006]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宛发〔2005〕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2006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县市区目标任务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围绕全市建立优质粮食、棉花、畜产品、中药材、林果花卉、油料、烟叶、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十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集中发展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使其区域化种养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商品率均有明显提高,适应市场和龙头加工企业的需求。
  (二)龙头企业建设
  1.培育壮大现有龙头企业。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壮大现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使其销售收入、带动基地(农户)能力、农户从中受益等均比上年有明显提高。加强龙头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积极推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GMP (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全省、全国名优产品。食品加工流通类龙头企业,要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2.发展新兴龙头企业。要改善条件,优化环境,广泛招商引资,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领域。每个县市区要争取引进投资规模超千万元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3个以上。
  (三)市场体系建设
  1.规范完善现有市场。对现有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管理,健全市场体系,确保市场交易规范、有序。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制度。
  2.新建一批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快农产品交易新建市场的规划筹备和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基层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能人、大户、经纪人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各县市区要规范完善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抓好5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新发展注册登记、入户社(会)员50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家以上。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数据库,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科学依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