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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宛政办〔2006〕67号)


各县市工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联网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网络资源应用 ,提高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 ,利用 “ 南阳市政府公文交换系统 ”,开展全市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 ,同时停发相应纸质公文 。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 、 有序地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 ,更新观念 ,高度重视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全面提升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 。实施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 ,是办公自动化 、 政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推进电子政务 、 构建电子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精简会议文件 ,改进工作作风 ,节约行政成本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各联网单位的办公室领导要高度重视 ,亲自抓好此项工作 ,积极主动地解决本单位在电子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 。
  二、 实施电子公文传输 ,必须严格遵循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国发 〔 2003 〕 23号)和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函 〔 2003 〕 65号文件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管理的通知 》 (豫政办文[2003]54号) ,规范工作程序 ,完善技术设施 ,严格公文格式 。建立健全本地 、 本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 ,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安全高效 。
  三、 电子公文传输的范围 。按照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电子公文传输范围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国务院及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文件 ,内部明电 ;二是省政府及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文件 ,内部明电 ,政务通报 ;三是市政府及办公室印发的普发文件 ,内部明电 ,政务通报 ,政务快报 ;四是各县市区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 、 报告 。涉密公文暂不使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输 。市政府办公室发送电子公文的时间 ,除急件外 ,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特急件短信提醒 。各单位报送的简报 、 信息等文字材料 ,利用政务内网的电子邮件系统直接报送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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