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 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信息和档案管理
(一)人口计生部门 、 财政部门 、 民政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
(二)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 财政部门 、 民政部门之间传递信息应同时使用书面和电子(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传输)两种格式 。书面格式的资料 ,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后 ,相互交流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
(三)对年审后的养老保险补贴对象个人信息资料 ,包括申请表 、 身份证 、 结婚证(离婚证) 、 户口簿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协议书 、 领取保险手册回执等各类证件的复印件 ,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 ,乡镇(街道) 、 村(社区)建立业务档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并确保档案信息真实 、 完整 、 安全 。
八 、 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民政、宣传、公安、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
(二)部门职责
1 . 市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责 :
(1)负责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实行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2)指导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养老保险补贴对象的确认等相关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县市区人口计生、财政部门确认的养老保险补贴对象进行审查。
(3)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落实。
(4)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
(5)会同有关部门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划拨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6)做好市委、市政府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实行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宣传工作。
(7)负责数据汇总分析和信息的反馈,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2 . 财政部门的职责:
(1)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确认的养老保险补贴对象进行审查。
(2)会同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拟订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