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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特别要将县乡两级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会同行政监察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加强食品安全监察工作措施。根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全面监管,落实“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重视掌握和运用好法律和政策武器,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公布主要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搞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今年要全面开展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各地要按照省食安办印发的“实施细则”,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台账资料,按计划搞好公众满意度调查和重点品种监测,省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12月份对各市进行现场检查。从今年起,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将全面纳入平安市、县考核内容,以体现食品安全在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改变部门职能和分工,也不替代现有工作机制。我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继续正常运作,食品药监部门要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在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一如既往地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自觉做到以我为主积极牵头抓总,以我为辅主动配合支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全身心投入,亲自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要克服狭隘思想和部门利益观念,把握食品安全监管大局,围绕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适应变化科学调整工作角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性、计划性和连续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暗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市场食品安全隐患,真正了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专项整治的针对性。今年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现省政府《实施方案》确定的三年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各地要对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年初工作计划和《2007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做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梳理和盘点工作,抓紧查漏补缺,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深入调研,超前思考,主动筹划明年及新一轮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路举措,发挥好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抓手和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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