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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20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20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的意见
(许政[2007]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发展产业集群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立市、又好又快发展的最佳途径。大力发展集群经济有利于形成产业规模,提升整体实力;有利于拉长产业链条,形成竞争优势;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有利于破解当前我市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高、不强、不大等问题。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一带九区若干产业集群”的工业集群经济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引导和培育,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一带九区二十个重点产业集群”的总体布局,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建设、品牌带动、龙头培育,推动项目围绕企业聚集,推动企业围绕产业聚集,推动产业围绕园区聚集,促进产业集聚化、工业园区化和分工专业化,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园区发展、集群发展,不断提升工业产业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二、发展目标

  重点培育20个产业集群,即有色金属加工、造纸、汽车传动轴、纺织、焦化、肉蔬加工、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生产、发制品、机械加工与铸造(含压滤机)、钧陶瓷、电瓷电气、人造板加工、棉短绒、腐竹加工、蜂产品加工、面粉加工、中药材加工、三粉加工、汽车玻璃生产和精细化工。到“十一五”末,20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实现利税力争达到200亿元。其中,力争形成4个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5个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一批相关产业在规模上进入和保持国内同行业前列。产业集群的产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16%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依托重点企业,大力培育发展产业集群。要重点支持现有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意见》,通过政府扶持、资产重组、引进战略合作者等多种形式,集中扶持青山金汇、瑞贝卡、众品食业、森源电气、裕丰纺织等关联性较大、成长性较强的企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群的核心主体,示范、带动、引领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使龙头企业的产业和链条向产业的上游和下游延伸,向小企业延伸,催生一批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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