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143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宣传发动、边整边改两个阶段的工作,广大干部的思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进,学习风气更加浓厚,工作作风更加扎实,领导作风更加务实,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作风建设年”活动初见成效。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浙土资发〔2007〕11号)的要求,从9月份开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为了确保这一阶段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迫切需要。好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内容。有了好的作风,就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强化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自觉地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地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排难解困;自觉地干净干事,在廉洁勤政方面让群众放心。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主要保障。树立优良的作风,就能认真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身体力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敢于走进矛盾、勇于破解难题、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深入基层,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谋民利,在国土资源的保护、保障中依法行政,为民办实事。

  二、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年”第三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

  “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前二个阶段“作风建设年”活动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把加强作风建设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结合起来,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