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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八个一”工程实施环境保护“六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八个一”工程实施环境保护“六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八个一”工作,巩固和扩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经研究,决定利用今年后三个多月时间,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六项督查”(以下简称“六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为契机,以环境保护“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保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07年市区优良天气290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4%。

  二、主要内容

  围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和2007年环保考核目标,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督促检查活动。

  1.督查关停治理污染进度。督查各县(市)、区2007年度取缔关停污染企业完成情况,没有列入“三个一”工作范围的,是否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并收回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予以关停;督查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进度,是否按照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进行实施,治理项目竣工后,是否经环保部门验收并达标排放;督查“十五小”重污染企业反弹的取缔情况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关停情况。

  2.督查拆除分散燃煤锅炉和优质低硫煤推广使用工作。督查列入年度拆除计划的分散燃煤锅炉及烟囱拆除进度,供热管网内和具备供热能力的其它分散燃煤锅炉是否按规定拆除;督查年度优质低硫煤推广使用情况,是否每月进行监督性煤质抽测,按时完成年度推广使用任务。

  3.督查污染物总量削减完成情况。督查辖区内污染总量削减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尤其是大型锅炉脱硫和污水处理厂削减COD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督查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是否做到了“以新带老”;督查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及联网情况。

  4.督查水质考核点位指标完成情况。督查辖区内排水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各水质考核点位主要污染物COD指标是否达到省控和市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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