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
石家庄市200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首善之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自9月15日起到12月15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9月15日至9月2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9月25日至11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