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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填报已与(或拟与)我市合作央企信息表(附表一),谋划拟与央企合作项目信息表(附表二),摸清我市与央企合作底数,建立动态客户信息库。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央企分类排队,逐一研究,了解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动向,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央企,列为重点合作对象。

  (二)谋划、收集招商项目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根据我市“五大基地”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抓紧谋划一批针对央企的战略支撑性招商项目,并进行积极推介。

  (三)精心组织对接洽谈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工作班子,积极推动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工业园区与央企进行对接洽谈。每个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有针对性的筛选10家以上央企,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所属企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登门拜访和洽谈,主动开展对接合作。

  2.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要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信息,需省、市领导推动的重大合作项目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附表三),形成省、市、县及我市有关企业与央企的互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责成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与央企合作项目的支持、服务力度,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谈项目,要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全力推进。同时,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与中国500强企业的合作,与中国500强企业合作按照与央企合作思路积极推进。

  2.9、10、11月中旬,市发改委将召开三次调度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3.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汇总的信息及联络员名单报市发改委经济技术合作处,联系电话:86688217,邮箱:fgwjhc@yahoo.com.cn,11月20日前向市政府写出总结报告。

  附件2
关于推进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市企业合作工作安排意见

  一、责任分工

  我市推进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市企业合作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所属企业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市企业的合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南资北移的机遇,积极组织所属企业联系客商、参加招商活动,谋划、推介、洽谈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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