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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是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各地要在各类开发区(园区)清理、城乡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等基础上,查清行政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中闲置、空闲、批而未供的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数量、构成、分布等情况,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和省、市政府提出的集约利用土地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从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征地、供地管理等方面,认真分析、评价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总体水平和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浪费、粗放、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节约、集约用地具体措施或建议。

  三是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对照检查。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和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查清1997年-2004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增减变化,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构成、分布和质量状况,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分析造成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变化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程度,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四是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各地要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查清行政辖区内违法批地、用地,主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批地、用地的数量及其处理情况,与《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省有关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主要原因、特点类型,以及对违法用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超占土地的复耕是否落实,违法用地完善手续过程中各类涉地补偿、占补平衡、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通过修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未取得计划指标就补办手续等使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合法化”等行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依法限期整改。

  三、结合实际开展规划修编专题研究
  围绕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题研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从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实现“五个统筹”的要求出发,围绕如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研究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措施;如何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重点研究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体系,合理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的措施;如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重点研究通过城乡土地利用调整和建设用地整理等措施,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目标;如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重点研究沿江、沿海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目标、重点等,深入分析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提出土地利用的调控目标和管制措施;如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分析本地区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空间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围绕建设生态型城市乡村的目标,研究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如何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按照加强和改进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完善和创新规划管理思路,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信息化手段促进规划目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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