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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7]20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6]1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渝府发 [2007]65号)和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满足社区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市政府决定在渝中区、沙坪坝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经验,以引导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受益的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二、试点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全方位、综合改革的原则;
  (四)坚持效率优先、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就医模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面,切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
  (二)建立以政府保障为主、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和科学规范的收支管理机制,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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