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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

  (七)大力实施环境绿化工程,全面提升绿化水平。以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城镇为目标,做好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并实行“绿线”管制制度。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铁路、水系两侧绿化景观风光带及城市面山绿化建设步伐,努力建设绿地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景观优美、城郊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建绿的原则,充分发挥乡土树种在城市绿化中的作用。在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树种选择、绿化模式创新、施工建设和日常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金和能源的消耗。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提高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管理水平。加快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实施标界立桩。加快景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建设项目。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游人游览安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不断提升公民素质。
  (八)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优化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大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探索建设大城市快速公交系统,提高居民出行对公交的选乘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出行。大中城市设立公交专用道,主干道上的公共交通站点实现港湾化,出租车实现定点停靠。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和客运机动三轮车,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九)积极进行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水平。实行拆小并大,推行集中供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全面取缔市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沈阳、大连、鞍山等重点城市逐步取缔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省辖市取缔建成区内4吨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市和城镇建成区内逐步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继续整治城区水面,清挖疏浚河道,实施清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质清澈。做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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