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公告
2006年9月1日,我厅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作出准予设立新疆中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决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新疆中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会计师事务所编号:65010053 。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四、主任会计师兼法定代表人姓名:高香辰。
五、各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高香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60244)、刘会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60233)、武秀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60230)、檀连荣(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60231)、唐肇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6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