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宛政办[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目前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以下简称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和广大移民的意愿,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为切实做好我市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及时把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
  二、搞好试点,分批实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要先搞试点,再分批实施。2007 年 5 月上旬,由市移民局、市财政局指导,桐柏县政府负责,在桐柏县开展全市移民扶持资金发放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在移民扶持资金发放前也要先搞乡一级的试点,再全面实施。5 月底,全市开始分批发放。第一批发放范围是省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第二批发放范围是外省兴建大中型水库时迁入我市的移民,这批移民身份和人数待迁出省确认后,与迁出省同步发放。发放扶持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发[2006]17 号文件规定的扶持范围和标准。对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发放 20 年;对 2006 年 7 月 1 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 20 年。全市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 600 元,每半年发放 1 次。今年首次发放的是 2006 年下半年的扶持资金,人均 300 元。各县市区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已搬迁的移民扶持人数要一次核定,准确无误。
  三 、 完善程序 ,加强管理 。要坚持方便移民、手续简便、服务优质的原则,认真做好移民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市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省政府核定的后期扶持人数和标准,将扶持资金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扶持资金直接支付到邮政储蓄部门,由邮政储蓄部门转存入移民个人存款账户。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在邮政储蓄部门开设扶持资金专户和移民个人存款账户,邮政储蓄部门要会同移民、财政部门把移民个人存折发放到移民户。发放扶持资金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肃财政纪律,严禁擅自改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对象和方式,严禁截留挪用,确保扶持资金的安全。各级移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的问题;对弄虚作假、虚报移民人数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 、 扎实工作 ,确保稳定 。要高度重视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展开之前,要通过适当形式明确扶持资金发放时间、范围、标准和办法,认真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宣传解释工作,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家喻户晓,防止一些敏感群体相互攀比,切实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连带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非农业安置移民困难家庭,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特殊困难的移民家庭,要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要拓宽移民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要积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扶持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