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的通知
(宛政办〔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宛政办[2006]80号)要求,现就组建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建立一支高水平、专业化新闻发言人队伍,为全市尽快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奠定良好基础,确保全市新闻发布主动、准确、及时、权威,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队伍构成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全市新闻发言人队伍由三个层次组成:
1、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
2、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3、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各地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三、新闻发言人基本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熟悉党的宣传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新闻业务水平,善于正确引导、有效利用媒体。
3、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熟悉掌握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调查研究能力强,了解南阳市情,了解民意,具有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
5、熟练掌握本系统、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展情况。
6、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举止高雅,形象端正。
新闻发言人是政府的代言人,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在政府与媒体、公众的信息沟通中起着纽带和桥梁作用,是政府与媒体、公众相互沟通和了解的重要渠道之一,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新闻发言人队伍,是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关键和基础。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尽快确定本部门、本地区的新闻发言人,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