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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总结自治区“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总结自治区“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
  自2005年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以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三级联动、分级负责,按照《自治区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年)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年)工作计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全区95个县市区先后实施了"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县市区科技局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四大工程。通过四大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部门在党委和政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为了发展和扩大"县市科技工作年"形成的良好工作局面,为今后的县市科技工作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工作模式,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自治区"县市科技工作年"办公室决定对三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内容
  (一)组织管理工作及其成效
  1."县市科技工作年"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和运行情况;
  2."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3."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政策措施的制订及落实情况;
  4.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和"县市科技工作年"总体经费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5."三个提高"(提高科技进步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部门在党委和政府中的地位,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实施的成效
  1.项目的选择及其技术关键的确定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地"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计划的吻合程度;
  2.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
  3.项目对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的成效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与落实;
  2.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包括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业信息化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星火学校、专家大院等)建设及其运行效果。
  (四)"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实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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