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按照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关于贯彻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全州卧铺客车逐车进行核对检验,对未按“1+1+1”型改装卧铺及核定准乘人数或改装后又擅自增加铺位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对核定有误的行驶证要立即收回,按规定核准载客人数。
  (三)州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驾驶员从事春运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凡2002年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或者今年有违章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不予发放《春运临时检验合格证》。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客运路线审批、客运车辆检验和客运驾驶员资质审核关。公安机关要主动与交通部门协商,对排查出的公路事故多发点、段,要及时向交通运管部门通报,供审批客运线路时参考;对不具备公路客运车辆夜间安全通行的路段,要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并通过张贴通告和新闻媒体公告社会,让广大群众周知。
  三、全力维护国道主干线的畅通,切实做好对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做好200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春运期间,各地要密切注视重要公路干线的交通动态,一旦出现问题,实行部门联动,采取断然措施,快速处理(置),确保国道、省道安全畅通。要针对我州县乡公路等级低、路况差、事故隐患多、交通管理薄弱的特点,把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放在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上。各县、乡(镇)党委、政府,各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问题,通力合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路沿线集市贸易、聚会活动的监控,坚决纠正和治理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违章行为,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充分发挥公路巡警的作用,维护好春运公路治安和交通秩序
  各地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作用,认真分析、查找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特大事故多发的原因,特别是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下功夫加以解决。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优势警力上路执勤检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务制度,提高对路面的控制能力。重点查处严重危害客运安全的超载(员)、超速、强行超车、疲劳驾驶、带“病”行车等违章行为,对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以及报废、无牌、非法改装车辆载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取缔一起,违章行为不消除不准放行。要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好春运公路治安和交通安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