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7]164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省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研,摸清底数,总结推广经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安排。2007年9月1日至9月26日。
二、调查内容。此次调查主要包括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情况、安全监管装备配备情况以及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三、要求。各市州局要按照省局制定的调查表内容,认真组织辖区内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调查,并按调查提纲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务于2007年9月25日前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汇总数据报省局办公室。同时推荐基层基础工作较好的2个县和2个乡镇,并提供书面经验材料。
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0431-85096312
电子信箱:ajj_yuchuanli@mail.jl.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调查提纲
2、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调查表(略)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调查提纲
一、基层和基础的概念定位
所谓“基层”,就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工作实体。主要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一线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
所谓“基础”,就是指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保障的工作。基础工作既包括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的基础,也包括队伍建设的基础;既包括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等“软件”建设。
二、调查目的和意义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态势虽然保持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金属非金属、建筑施工等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其根本原因除了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以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在硬件建设上,安全监管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还不到位;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在软件建设中,还存在着思想作风不实、职责不清、业务素质不强、监管手段单一、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监管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当前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通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调查,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双基”,提高监管能力,对于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监管力量下沉,保障有力,班子加强,素质提高,管理规范,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