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文山民用机场指挥部和文山民用机场筹建处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政发〔2003〕7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省驻文单位、驻文部队:
文山民用机场已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立项,即将进入建设阶段。为加强对机场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程,保证机场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六届第38次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精神,现将文山民用机场建设指挥部及其文山民用机场筹建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指挥部及其筹建处的性质
(一)文山民用机场建设指挥部是文山民用机场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机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文山民用机场筹建处为文山民用机场建设的法人,负责机场的筹备和建设的日常工作。机场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依法对机场建设进行组织管理,并履行项目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对文山民用机场建设的宏观领导,组织动员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机场建设,营造机场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审定机场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3、定期听取机场建设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机场建设的重大事项。
4、协调州、县有关部门做好机场建设的征地拆迁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5、负责筹集文山民用机场建设州级套配资金,协调上级补助资金按时就位。
6、协调解决机场筹建处的其它困难和问题。
(二)文山民用机场筹建处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机场前期工作,确保工程及时开工和按时竣工。
2、做好机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和报批工作。
3、拟定机场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负责机场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分别对机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选择有资质条件,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单位负责机场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5、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增加投资等重大事项,并严格按建设程序报批。
6、加强与上级计划、民航、空军等部门的请示汇报和工作衔接,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