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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县市科技工作年”进行阶段总结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县市科技工作年”进行阶段总结的通知
(2006年12月22日)


  按照自治区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2005~2007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各地县科技局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四大工程”,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工作和科技行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
  为进一步推动“县市科技工作年”的顺利实施,确保取得更好的成效,我们将组织对“县市科技工作年”进行阶段性总结。请各地州市科技局组织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对照各自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两年来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的进展情况。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地州市科技局的要求
  1.重点总结所开展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以及组织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打算。
  2.根据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工作开展的情况,分别在第一、二批试点县市区中各推荐出1~2个成效突出的典型,在第三批试点县市区中推荐出1个典型,并要求其做好在明年1月底召开的“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大会上进行交流的准备。
  3.认真填报《“四大工程”项目经费汇总表》(附件1,可在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下载专区下载,下同)和《“县市区科技局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一览表(第二批试点县市区)》(附件2)。
  二、对县市区科技局的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结合各自的“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计划,按照《“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总结提纲(县市区科技局)》(附件3)的要求,对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
  三、材料提交
  所有总结材料(包括典型项目的图片及说明)由地州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于2007年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

  联系人:张启疆
  电 话:0991-3838644、3676415
  电子邮箱:kjtjhc@xjinfo.gov.cn

  附件1."四大工程"项目经费汇总表(略)
  附件2."县市区科技局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一览表(第二批试点县市区)(略)
  附件3."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总结提纲(县市区科技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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