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山州州直部门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
(文政发〔2003〕7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文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州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对已清理的2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第一批),予以公布。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未经清理和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不能再进行审批。
附:文山州州直部门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
二OO三年八月十三日
文山州州直部门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
以下27个州级部门,共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72项,经审查,决定取消24项、下放8项、备案9项、转入服务职能12项,简化合并5项、保留214项。精简率为21.32%。
一、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商品市场审批
(二)保留的审批事项(3项)
1、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审批
2、成品油流通审批
3、州属企业成立职工持股会审批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4项)
1、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
2、典当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审批
3、拍卖企业许可证审核
4、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
(四)简化合并的事项(1项)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登记
二、州建设局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2、乡镇供水企业资质审批
(二)保留的备案事项(5项)
1、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州内从业备案
2、房地产抵押登记
3、房屋交易、租赁登记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备案
5、省、州外建筑施工企业入州登记备案
(三)保留的审批事项(12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