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执法,严格监管,加大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力度。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要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加大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和各类运输船舶、旅游船舶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完善交通运输管理秩序。“十一”黄金周期间,对“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以及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监管力量,防止监管缺位,杜绝安全责任事故。要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积极推进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抓好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监管专项经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落实城镇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关闭)工作,加快推进矿山企业中深孔爆破和分层分台阶开采技术的推广进度。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探索建立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长效机制,落实治本之举,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录用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积极开展院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教育片观看、民工学校安全培训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严肃查处。
请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和近期安全生产整治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811471,传真:85811472,邮箱:ajj@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