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07〕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7〕1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1-8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继续保持负增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事故总量仍居高位,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较大事故多发。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要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积极做好应对恶劣气候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要进一步加大事故控制目标的执行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道路交通问责与告诫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为建设“平安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以及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农机、水库、电力、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侥幸必然不幸”的理念,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紧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对列入整治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督促,认真组织好“回头看”,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对已公布确定的省、市级工矿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临水临崖路段,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