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粮仓[2007]157号)
各市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检〔2007〕1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全省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检〔2007〕195号)精神,省局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追溯跟踪、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
三、重点内容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核。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执行质价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以市为单位,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四是加强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