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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的通知
(新科人字〔2005〕27号 2005年03月29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整合我区现有的科技培训资源,促进全区科技培训网络体系建设,自治区科技厅拟认定一批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按职能分为区域性科技培训基地和专业性科技培训基地两大类,分别从地州市现有的科技培训机构和自治区现有的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等单位的科技培训基地中择优选择。具体要求是:近三年在区域(或行业)科技培训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已具备承担综合培训或专题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一个地州市或一个行业只能申报一个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申报认定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的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各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自治区科技厅批准认定并为"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挂牌的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于2005年5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申请表"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人事教育处,科技厅将在6~7月期间进行集中评审和评估。获得认定的自治区重点科技培训基地同时成为自治区科技培训协作网成员单位,可优先承担自治区级科技培训任务,也可得到科技厅在师资及经费方面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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