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地县科技工作问卷调查的通知
(2004年03月10日)
为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地方科技工作,在今年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改善地县科技工作条件和环境,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县(市)科技工作问卷调查的通知”(国科计函[2004]9号文)的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的科技工作状况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调查对象不仅是科技部门,而且包括同科技工作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调查结果将对今后为加强地方科技工作而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希望各地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及时地填写调查问卷的各项内容, 并对调查问卷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逐层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将基层的真实情况向上反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各地县科技管理部门及其机构的情况,科技人员队伍建设,科技工作的环境条件,科技工作的投入和基础设施情况,承担项目情况,管理职能和科技服务能力,对今后加强地县科技工作的建议。
二、调查的形式:
调查问卷分为两种:一种是“地州市科技工作调查问卷”,由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填报;另一种为“县市区科技工作调查问卷”,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
三、调查问卷的报送时间及程序:两种调查问卷统一由地州市科技局于3月3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另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