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05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项目的通知
(2004年08月26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人事局,各地、州、市科技局、人事(劳动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培养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促进自治区科研队伍的建设和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开始受理2005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项目(简称特培项目)申请。为做好特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已经经过特殊培养后回新疆工作的特培人员;
2.申请人学风端正,工作勤奋,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申请项目符合新疆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近期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并具备深入开展研究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特培项目资助强度一般在5万元以下,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