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政发〔2004〕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文山州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文山州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的安全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分类标准
  (一)农用运输车分为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两种。三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7.4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高速度不大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高速度不大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分别不大于4m、1.5m、2m。车辆具有转向系、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操纵装置、照明、信号装置、仪表及其他设备。
  (二)拖拉机按照操纵方式分为手扶式拖拉机和方向式拖拉机;按照发动机功率大小分为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功率在14.7千瓦以上的为大中型拖拉机,不足14.7千瓦的为小型拖拉机。
  二、车辆装载
  (一)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物时,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经营客运。但山区及边远地区因交通不便,客车通行困难,群众乘车难确需载人的,短途行驶时(始发地25公里以内),农用运输车整车载人不准超过9人(含驾驶员),拖拉机整车载人不准超过6人(含驾驶员);运输货物时,货箱内确需附载押送人员的,农用运输车装载货物所占货箱面积不得超过三分之二;拖拉机装载货物所占货箱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