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77号 2007年9月10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提高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整体上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目前各地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影响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的许多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各类事故也未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安全工作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致使部分学校的安全卫生隐患更加突出。目前汛期尚未结束,洪涝灾害的危险并未消除,秋季也是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食源性痢疾的高发期,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的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构建“平安四川”、“和谐四川”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和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领导,把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切实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开学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本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职责,进一步协调关系,密切各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避免出现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的现象。特别要强化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为学校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提供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二、认真分析情况,完善开学安全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总结、分析,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学校秋季易发事故、卫生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卫生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完善管理、加强督促、建立机制,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