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舒兰市政府和丰满区政府的决定
(2007年7月16日)
近年来,舒兰市政府和丰满区政府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他们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大力调整司法局的班子结构,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下决心解决司法所的编制不足问题;注重工作引导,促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舒兰市和丰满区的做法,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舒兰市政府和丰满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落实经费投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建设“实力吉林市、和谐吉林市、魅力吉林市”,实现“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