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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二次吉林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市级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级落实任务,确保人员、任务、责任、经费到位,保证及时有序地开展调查工作。

  (二)明确分工。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市国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全省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制订全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加强联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调查任务。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落实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土地调查经费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分担。各级政府要将土地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方筹措,统筹安排。调查经费可以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中列支,以确保调查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确保质量。此次土地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严格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吉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晋修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 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洪山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刘 杰 市发改委主任助理

      吴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奉春 市建委副主任

      张光宇 市规划局副局长

      沈 刚 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洪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淳厚 市交通局局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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