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农田调查
由各县(市)区组织,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与国家和省联网的市、县(市)区二级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此次调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是从2007年7月起至2009年10月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试点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
主要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制调查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开展队伍培训和试点工作。
(二)调查阶段(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市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开展基本农田调查,查清每一块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汇总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
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市及各级行政辖区数据汇总成果;编制全市、县(市)区、乡(镇)、村等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编写市、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和专题报告。
(四)数据库建设阶段(2009年7月至2009年10月)
开展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市、县(市)区二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五)时点变更阶段(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
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土地调查成果时点变更,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2010年以后,全市每年将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四、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