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发〔2007〕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开发区:
《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九日
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了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结合水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和我市水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水务集团的总体目标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以水务经营、资产管理一体化为目标,以生产经营稳定的吉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将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地下井取水收费进行重组,实现城市原水、供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管理体制。
二、水务集团的框架及职能
(一)水务集团框架
1.组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公司为市市政公用局代表市政府出资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组建方式为将吉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注销吉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资格。
2.由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出资注册组建吉林市地下水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建成区内地下井用水的水表安装及地下井形成污水处理费的收缴。
3.将现有的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经中介机构评估以污水厂内形成的资产承接等比例负债的原则,注册组建吉林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污水厂工程建设中形成的管线、泵站划归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原污水公司的牌子保留,继续负责日贷、国债资金的落实。
4.原吉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水厂、收费营业处等作为水务集团的分公司。
5.原吉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和参股的吉林市松城水表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北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改由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和参股。
(二)水务集团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供水、污水及地下水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