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残疾人体育队伍建设
(十六)建立一支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管理制度。
(十八) 组建省级残疾人运动队伍,积极开展优秀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拔,建立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资源库,实施梯队建设。提高和巩固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整体水平。
(十九)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认真做好评定工作。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劳动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进入中高等学校的贫困残疾人运动员的助学金所需经费。
(二十)建立残疾人体育项目训练体系。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体育资源,逐步形成以市(州)、县(市、区)长期训练为基础,以省级集训为重点的训练体系,保证对残疾人运动员的长期系统训练。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师范教学计划,认真实施。开展残疾人体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科研水平。
(二十二)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省级专业训练基地,结合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性,有选择地作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以保证残疾人运动队伍的管理、训练、参赛和有关科研工作需要。各地在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体育训练与康复有机结合起来,设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可建立无障碍残疾人体育基地(中心)。
五、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十三)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残疾人体育知识,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体育事业。
(二十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教育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培养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
(二十五)新建、改造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要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各类体育赛事要为残疾人观众提供方便。公共体育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