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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07〕59号 2007年8月31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残疾人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残疾人体育工作不断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体育活动,把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给予了政策保障。从1984年开始,我省组团参加了历届全运会和多项国际重大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但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体育对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四)残疾人体育是具有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任务的体育,是我国向世界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舞台。

  (五) 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上海、北京分别成功申办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和2008年残奥会主办权,我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呈现出突飞猛进的态势。我省残疾人体育在国内、国际赛场上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全省建设体育强省总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体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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