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李朝安(兼)
副组长:黄焕添(兼)、潘 军(兼)、章少华(兼)
成员从局公交科、运管处、客管处中抽调,主要负责全市公交、出租车行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职能组在“两会一节”结束后,于10月30日前将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实施的工作内容情况书面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确定重点防范目标
各职能组要根据事故防范重点,开展全面检查、排查,确定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监控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措施,实行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抓好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职能组要结合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把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整改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在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上报和采取相应措施。
(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
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交安监〔2007〕255号)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由南交安监〔2007〕255号文件明确的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2、按照我局阶段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检查。建立重点防范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巡查制度,做到对重点单位经常检,督促企业对重点部位天天检。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切实加强监控管理工作,发现企业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在“两会一节”期间未落实责任人和安全保障措施、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监控到位。
(五)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为确保“两会一节”顺利召开,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严要求,要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上限标准要求执行,对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可根据需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必要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