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摸底内容
主要包括: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数量、成员结构、家庭收入和住房属性、类型、面积、设施等情况,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情况以及希望享受的保障方式等内容。
四、调查摸底方式及步骤
此次调查摸底采取家庭填报和住房保障部门核实、查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是:
(一)制发通告。9月19日前,发布开展城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通告(市区由市政府制发,县、县级市和矿区由当地政府制发),明确调查摸底的目的、范围和填报表格的程序、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播(刊)发,并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各住宅小区、住宅楼张贴。
(二)发放表格。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市房管局将统一印制的表格发放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
(三)居民填报。9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居委会领取表格,填报后交回社区居委会。
(四)居委会整理。9月26日前,居委会将居民填报的表格收集整理,送交辖区街道办事处。
(五)办事处查证汇总。9月27日前,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填报的情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查证,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交各县(市)、区房改办。
(六)各县(市)、区房改办汇总、录入。9月28日前,各县(市)、区房改办对本辖区内居民填报的表格进行汇总、整理,录入石家庄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系统,并将汇总表及电子档案报市房管局。
(七)市房产管理局审核、建档。9月30日前,市房管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调查表格,通过查阅住房权属档案进行核实、查证,建立全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将调查汇总成果报省建设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房管局局长张富春担任,成员由市房管局副局长张玉荣,市房改办副主任肖香宝以及市公安局、民政局、统计局、财政局主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房管局(电话:87884211、87016245、87889982、87889986),办公室主任由肖香宝同志兼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住房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