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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文政发〔2004〕2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州属各类企业相继改制,原有的对州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避免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盲点”和“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州物资总公司、州交通集团公司、州烟叶复烤厂等州属企业,州经贸委管理的企业和重点工程,以及省驻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实施属地管理。
  请各县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划转企业安全生产的接收和监管工作。

  附:实施属地管理的州属企业名单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实施属地管理的州属企业名单

  一、文山县:
  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汽车车轮厂
  文山通用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云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州锑品冶炼厂(原锑白厂)
  文山州食品总公司
  文山州糖业烟酒公司
  文山州工业物资贸易总公司
  文山州冶金矿业发展中心
  文山州冶金矿产边贸公司
  文山州冶金工贸中心
  文山州锡冶炼厂
  文山州云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州糖果厂)
  文山州兴合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州商业车队)
  文山州商业边贸公司
  文山州商业设计所
  文山州工业设计所
  文山天龙公司脱硫焙烧厂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州化工厂
  文山州铜冶炼厂
  二、砚山县:
  文山州老鹰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砚山二级综合批发站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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