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车日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倡导“绿色交通与健康”,提高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市政府决定,9月22日7时至19时开展“无车日活动”。
“无车日活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市区部分无车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重庆街(天津街路口至上海路口段)、上海路(重庆街路口至天津街路口段)、天津街(重庆街路口至上海路口段)和东市商贸区域内的其他道路、解放大路(南京街路口至青岛街路口段)、青岛街(解放大路口至北京路口段)、北京路(南京街路口至青岛街路口段)和上述路段通往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遵义路(中兴街路口至汉阳街路口段)、湘潭街(徐州西路口至遵义路口段)、吉林大街(华山路口至深圳街路口段)、深圳街(吉林大街路口至滨江路口段)、恒山路(南山街路口至深圳街路口段)除公交车、客运出租车、通勤车、婚礼车、工程抢险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在无车道路内通行。无车道路内允许通行的车辆禁行路线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