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0万元贷款用于扶贫三项工程第二战役沼气池小水窖建设及商品猪基地蔬菜基地建设资金的通知
(文政发〔2004〕2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贷款2000万元用于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第二战役沼气池、小水窖建设及20万头商品猪基地中4000户养猪重点户的8000口沼气池和20万亩蔬菜基地配套的1250口小水窖建设。现将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效益发挥。
一、分配原则
根据《文山州扶贫三项工程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加快步伐,稳步推进、提前垫支、专项扣减”和“突出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一是以各县上报的三项工程建设第二战役的目标任务进行分配,重点安排在沼气池上,同时兼顾小水窖建设;二是以与20万头商品猪基地养猪重点户沼气池、20万亩蔬菜基地小水窖建设和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相结合;三是重点安排在广南、富宁、砚山、丘北四县和用于西畴县沼气示范县建设。
二、资金分配
文山县165万元、砚山县222万元、西畴县226万元、麻栗坡县175万元、马关县180万元、丘北县296万元、广南县400万元、富宁县336万元。
三、资金管理
资金由州财政局从财政支农周转金户转借各县财政局,再由各县财政局借到项目实施单位,各县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县还款时按借款渠道进行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