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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源头把关,完善标准体系。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标准,清理淘汰一批落后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完善标准体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区也要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以及针对当地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订一批地方标准(规程)。要建立健全存储、运输、批发、销售等环节经营管理规范及屠宰加工行业标准。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帮助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实行“三员四定”(即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进四图”(进村、进户、进企业调查摸底,变化动态图、行业分布图、责任落实图、安全警示图)、“两书一报告”(责任书、承诺书、质量情况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要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六)加强宣传,形成强势舆论。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但一定掌握适度,避免境外媒体引用国内消息引发新的炒作。大力宣传打击整治成效,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宣传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宣传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弘扬正气,引导消费。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法制意识,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的说明。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产品质量的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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