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四个目标责任制奖励的通知
文政发〔2004〕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3年,州人民政府与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乡镇企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目标责任制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乡镇企业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按照《文山州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文山州2003年度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文山州200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文山州2003年度乡镇企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奖惩规定,经组织考核,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八县人民政府和州计生委、州建设局、州环保局、州乡镇企业局进行奖励。现将奖励情况通知如下:
一、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
文山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411万元;
砚山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411万元;
西畴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411万元;
麻栗坡县考核得分80分,奖励1.983万元;
马关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411万元;
丘北县考核得分80分,奖励1.983万元;
广南县考核得分90分,奖励2.199万元;
富宁县考核得分90分,奖励2.199万元;
州计生委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411万元。
二、兑现城乡建设目标责任奖励
文山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万元;
砚山县考核得分95.8分,奖励1.916万元;
西畴县考核得分95分,奖励1.9万元;
麻栗坡县考核得分100分,奖励2万元;
马关县考核得分93.4分,奖励1.868万元;
丘北县考核得分92.3分,奖励1.846万元;
广南县考核得分93.9分,奖励1.878万元;
富宁县考核得分99.8分,奖励1.996万元;
州建设局考核得分95分,按州人民政府与州建设局签订的城乡建设目标责任书奖惩规定,奖励2万元。
三、兑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奖励
文山县考核得分94分,奖励1.5万元;
砚山县考核得分82分,奖励1.2万元;
西畴县考核得分87分,奖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