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节能(市农委负责)。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积极推广先进的机械化农业技术。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沼气,推广应用秸秆气化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以及节能型农宅、省柴节煤炉灶等。
5.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节能(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船舶,鼓励使用能耗低、能效高、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餐饮、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6.大力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集中抓好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探索推进公用车辆改革,实施节能采购,严控安装空调数量。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考核范围。
7.实施减排综合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包括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等。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高污染行业实施监管,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促进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和罚款等处罚。
8.完善节能减排统计调度体系(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以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推行单位GDP能耗季度核算,科学评价全市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果,定期统计和公布单位GDP综合能耗、单位GDP电耗、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重点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等指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组 长:张晓霈 市长
副组长:朱天舒 副市长
冷 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傅玉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经委主任
邱 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竹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 扬 市环保局局长
武松林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邸杰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