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体系及责任分工的意见


  4.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节能(市农委负责)。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积极推广先进的机械化农业技术。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沼气,推广应用秸秆气化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以及节能型农宅、省柴节煤炉灶等。

  5.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节能(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船舶,鼓励使用能耗低、能效高、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餐饮、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6.大力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集中抓好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探索推进公用车辆改革,实施节能采购,严控安装空调数量。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考核范围。

  7.实施减排综合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包括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等。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高污染行业实施监管,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促进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和罚款等处罚。

  8.完善节能减排统计调度体系(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以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推行单位GDP能耗季度核算,科学评价全市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果,定期统计和公布单位GDP综合能耗、单位GDP电耗、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重点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等指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组 长:张晓霈  市长

  副组长:朱天舒  副市长

      冷 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傅玉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经委主任

      邱 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竹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 扬  市环保局局长

      武松林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邸杰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